【梵华楼】
时代:清乾隆
分类:楼
区域:内廷外东路
梵华楼按照藏传佛教显宗、密宗四部供设佛像、唐卡、供器,将显、密两宗集于一体,体现出格鲁派显密双修的修持特色。楼中所供佛像全面系统地塑造出藏传佛教中诸佛菩萨及护法的各种形象,是研究藏传佛教造像的珍贵材料。
梵华楼的建筑、陈设形式是清宫廷佛堂的一种重要模式,清宫档案中称之为“六品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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珐琅
珐琅,又称“佛郎”“法蓝”“琺瑯”,是一外来语的音译词。珐琅的基本成分为石英、长石、硼砂和氟化物,与陶瓷釉、琉璃、玻璃(料)同属硅酸盐类物质。中国古代习惯将附着在陶或瓷胎表面的称“釉”;附着在建筑瓦件上的称“琉璃”;而附着在金属表面上的则称为“珐琅”。 金属胎珐琅器则依据在制作过程中具体加工工艺的不同,可分为掐丝珐琅器、錾胎珐琅器、画珐琅器和透明珐琅器等几个品种。
唐卡
亦称布画,是西藏特有的艺术作品。可以彩画、刺绣、堆绫等多种艺术手法创作。彩画作品使用矿、植物颜料,调以动物胶、牛胆汁等,以保持色泽鲜艳,久不褪色。作品四周镶以锦边,上下贯以木轴,以便于悬挂供奉和宣讲。题材有佛、菩萨、佛母、护法金刚、高僧、祖师传记等,现代作品也有反映民间风俗者。其形式一般为方形,尺寸小至一尺,大至一丈或几丈见方。
紫檀木
紫檀木是世界上最名贵的木材之一,主要产于南北回归线之间的热带、亚热带地区,我国广东、云南等地有少量出产。其木质坚硬,体重,入水即沉,没有疤痕,呈紫黑色。紫檀木生长缓慢,非数百年不能成材,故极珍贵。紫檀木的纹理纤细浮动,变化无穷,其色调深沉,显得稳重、大方、美观。《博物要览》称:“新者色红,旧者色紫,有蟹爪纹,新者以水浸之,可染物。”我国古代使用紫檀木制作器物历史悠久,东汉末年已见于记载,唐代宫廷中亦有使用紫檀木的记载。至明代,紫檀木更是受到皇家的宠爱。清代,紫檀木大量进入宫廷中,为内务府造办处用于制作清宫家具及文玩之器的必备材料,同时一些富商大贾之家也多使用名贵的紫檀木制造家具及生活用品。
宗喀巴
宗喀巴(1357--1419年),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格鲁派(俗称黄教)创始人。本名“罗桑扎巴”,生于青海湟中,藏语称湟中一带为“宗喀”,故被尊称为宗喀巴。幼时出家,学显密教法10年,16岁入藏深造,得大师指点,佛学精进,显密兼通。鉴于当地佛教戒行废弛,僧侣生活放荡,遂以噶当派教义为本,结合自己的见解,从倡导戒律入手,进行改革,《菩提道次第广论》、《密宗道次第广论》为其代表作。明永乐七年(1409年),宗喀巴在帕竹地方政权的资助下,于拉萨大昭寺创办了大祈愿法会,同年又在拉萨东建立了甘丹寺,标志格鲁派体系的形成。后格鲁派成为西藏地方执政教派,在蒙藏等地广泛流行,成为藏传佛教中最大的宗派。
藏传佛教
中国佛教两大派系之一,形成于藏族地区,发展、传播于藏、蒙、土、裕固、纳西等少数民族地区,是具有民族地方特色的佛教。 7世纪佛教传入西藏,松赞干布、赤松德赞等几代赞普支持佛教,翻译佛经,创建桑耶寺,佛教有了初步发展。 9世纪中叶,朗达玛上台兴苯灭佛,佛教受到毁灭性打击。10世纪后期佛教又从阿里和多康地区复兴,根据不同的佛法传承,形成宁玛、噶丹、萨迦、噶举等众多教派。元朝以后,萨迦派、噶举派、格鲁派在中央政府扶持下曾先后取得西藏地方政教合一的统治权。藏传佛教中有由《丹珠尔》、《甘珠尔》两部分组成的藏文《大藏经》,其寺院组织严密,学经制度健全,修行上“显密并重”。以无上瑜伽部密法为最高最深之法。
格鲁派
藏传佛教主要的教派之一。“格鲁”意为善规,因该派主张僧人应严守戒律和修行次第而得名,亦俗称“黄帽派”、“黄教”。该派奉宗喀巴大师(1357--1419年)为开派祖师。永乐七年(1409年)正月,宗喀巴在帕竹地方政权的支持下,于拉萨大昭寺举行了万人祈愿法会,同年又在拉萨东北兴建甘丹寺,并自任住持,是为格鲁派形成之标志。后西藏之达赖、班禅及内、外蒙古之章嘉、哲布尊丹巴等四大活佛转世系统皆属格鲁派。该派教理上继承阿底峡所传之龙树的中观思想,主张缘起性空。修习上止观并重,尤其强调戒律为佛教之本。此一派至明清时渐为西藏佛教之正统,并为朝廷所重,一直掌管西藏地方政教大权。
六品佛楼
“六品佛楼”之称源自清宫档案,系指清代宫廷中一种典型模式的藏传佛殿。其建筑为7开间二层楼,按显宗与密宗四部配置佛像。六品即显宗部加密宗四部,其中的无上瑜伽部又分为两部,合计六品,即:一、般若经品(显宗部);二、无上阳体根本品(无上瑜伽部父续);三、无上阴体根本品(无上瑜伽部母续);四、瑜伽根本品(瑜伽部);五、德行根本品(行部);六、功行根本品(事部)。紫禁城中现存的六品佛楼有梵华楼、宝相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