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地描金囍字碗
红地描金囍字碗底款

【红地描金囍字碗】

故00162610-11/12
文物号即馆藏文物的登记号,是每件文物唯一标识,不会重复使用。文物名称是编目人员根据文物特征进行的定名,在展示利用时,可能会根据最新研究成果或便于观众理解的角度进行适当调整,与《藏品总登记账》上的名称和类别有所不同。

  红地描金喜字碗,清同治,高7.2厘米,口径10.5厘米,足径3.9厘米。
  碗撇口,深腹,圈足。通体红釉描金。口沿内外及腹部近足处饰描金回纹,内外壁和足墙饰描金彩“囍”字,内底心描金团寿字纹。足底书矾红彩“燕喜同和”四字楷书款。
  同治时期生产的“囍”字瓷器是同治皇帝的大婚用器,其中以海碗、大碗、中碗、汤碗、怀碗、黄酒碗、酒杯、羹匙、大中小盘、碟等餐具为主。这批大婚瓷器是同治七年(1868年)江西巡抚景福在景德镇为宫廷烧造的,共计120桶,计7,294件。TAG标签耗时:0.022670030593872 秒

撰稿人:董健丽


关键词: 描金 红釉 回纹 矾红 景德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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